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农业委员会农招办负责录取工作,在省定低录取分数线上由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农业委员会农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农业委员会农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各院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省农业委员会农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印章后发放给被录取考生。
新生入学后,由院校及时进行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或在报考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根据本人表现,由学校评定、颁发奖学金。
2016年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高职单独录取与入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