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学校代码:14461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汉语,职务:校长
2016年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考和对口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