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具体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录取时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五)我校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016年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考和对口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