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校园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及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本学校校园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咨询及申诉渠道。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监察处提出申诉。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4日
2016年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关于信息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