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能力审核。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评定。
(二)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审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专家组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科学设计审核方式。考核分为业务课能力和外语水平两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学院、学科确定。
(三)政治素质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言谈举止、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综合上述审核结果,博士生招生工作专家组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两门业务课和外语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以上所有审核内容应有可以复查的审核记录材料,并妥善留存。
2016年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审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