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被“申请-审核制”招生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2016年普通博士生招生考试。
(二)“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但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报考方式请选择公开招考,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申请-审核制”。
(三)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等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2016年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