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和《考试规程》,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及时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逐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机制。
3.严格命题管理,提高命题质量。加强命题制度规范建设,制定命题工作规范和管理规定,规范命题工作程序,明确命题要求,完善命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操作规范的命题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命题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建立完善命题学科秘书制度,采用专兼结合的方式加强学科秘书队伍建设,建立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命题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在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广泛组织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征集工作,多途径加快题库建设。充分运用专家评价与网上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命题和试卷的评估分析工作,促进命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切实提高命题质量。
4.严格考试管理,严明考风考纪。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和考场,规范布置考场,规范考试实施程序,考试统一在国家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进行。严格考务管理,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环节工作,强化细节检查,堵塞工作漏洞,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健全考试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现象,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教学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学生学完必修内容参加合格性考试后,学校要开设相应的选修课,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私极创造条件落实走班教学。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自治区将建立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和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情况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检查。
6.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考试管理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科学性、考试组织实施的严谨性、考试评卷的公平性和考试结果运用的公信度,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稆极反思,及时纠正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考试工作管理水平。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各地市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私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措施宣传工作,为学业水平考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正确引导家庭和社会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形成正确的育人观、质量观和人才观,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本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201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按本办法试行,其他年级学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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