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考试科
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考试科目。国家和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执行A类课程计划的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执行B类课程计划的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吏、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由自治区统考。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30 08:48:19
解决时间:2022-04-1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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