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方式,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笔试不含听力,另设听力和口语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方式,各科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中,物理、化学和生物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另设技能操作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考试成绩定“合格"或“不合格"。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自治区不组织统一考试,只提出考试标准和要求,由各地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学校依据考试结果并结合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其考试成绩。各地市要加强监督检查,健全抽查监督机制,确保考试的权威性、公信力。
2.等级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吏、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供学生选修的选修课程内容为依据。各科目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区高中教育现阶段的教育教学实际水平确定考试内容。自治区考试管理部门组织人员编写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对考试内容、考试题型、命题原则、试卷结构和计分办法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结合考试说明和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实际,紧密联系社会实际,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体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查。
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