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形成档案。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格式提出统一要求。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完整的综合素质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⑴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⑵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⑶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档案材料要注意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的,可以空缺。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教师的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随时接受监督。
5.材料使用。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学生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成长记录表.doc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