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于2015年12月25日前,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交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3),接受区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费用。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务必与西藏大学商定有关加试场地、考务安排等具体事宜。
(三)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必须包括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详细说明。
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在藏进行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院校的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