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音乐学: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声乐演唱(100分)。
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声乐作品演唱(100分)。
③音乐表演(器乐):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器乐作品演奏(100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音乐创作(笔试,100分)。
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初试科目、分值与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