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2.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细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3)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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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东莞市威远职业高级中学 | -- | -- |
思想政治教育 |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3年 | -- |
法学、思想政治 | 青岛海西职业学校 | 三年 | -- |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 淄博机电工程学校 | -- | --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 2 | -- |
思想政治教育 | 鞍山师范学院 | 4 | -- |
2016年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及档案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