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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19:39: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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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每学年开学初,学院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励名额和预算,依据各二级学院高职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75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250元。

  ??????????? 2017-05-20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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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评定时间和范围
四、评定时间和范围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每学年依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进行评定。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三年制高职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三年制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评定条件
二、评定条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期德育考核为优秀。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考试课成绩居本班前1/10名,考查课成绩居本班前1/10名。4、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院内外义务劳动。5、家(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期德育考核为优秀。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考试课成绩居本班前1/10名,考查课成绩居本班前1/10名。4、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院内外义务劳动。5、家庭经济困难,(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期德育考核为良好。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院内外义务劳动。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考试课成绩居班级中上水平,考察课成绩优良。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能积极参加各(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附则
六、附则1、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学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评定原则与程序
五、评定原则与程序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联合评审的原则。(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程序:1、个人申请。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向所在班提出申请。2、二级学院初评。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1、在校期间,有违纪记录(如旷课、旷宿、打架、偷盗、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2、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科目。3、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4、拥有高档手机、电脑等(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5、有其他多次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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