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社厅发[2005]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1月28日公布施行。
职业(工种)名称:汽车修理工
1.职业定义: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2.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职业编码:6-06-01-02
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非常重要重要一般学习能力* 手臂灵活性 * 动作协调性* 色觉 * 手指灵活性 * 计算能力 * 表达能力 * 形体知觉 * 空间感 *
(二)参照湖北省多个中等职业学校汽车维修、汽车运用等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
1.中等职业学校汽车发动机构造与检修教学大纲
2.中等职业学校汽车底盘构造与检修基础教学大纲
3.中等职业学校汽车电气系统检修教学大纲
4.中等职业学校汽车保养维护教学大纲
(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新颁布施行的汽车维修与检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016年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考试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