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学金享受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对象包括两种情况:
1、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口学生(湖南省37个县,娄底2个县市:新化县和涟源市)全部享受。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论户口性质)比例为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中除去上述情况以外的学生的15%。(二)标准:2000元/年(1000元/期)。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17日前申请,填好申请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助学金学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按花名册顺序排列。其他按15%比例评选助学金的学生以分院为单位做好花名册,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排列),10月20日前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10月20日学校评审、公示。
3、10月25日-28日学籍查重后在国家系统做好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并提交。
4、中职助学金评选条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应出具当地残联证明或民政部门证明(证件复印件);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应出具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办(街道办)、县(区)民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应出具当地残联证明或民政部门证明(证件复印件);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应出具民政部门或医院证明;
(5)享受农村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要出具当地的劳动局或社保局证明(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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