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教学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资源建设,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四)设置和调整专业;
(五)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六)开展与境内外学校及其他机构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七)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聘人才、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九)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调节专业招生比例,多样化选拔人才;
(十)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奖励、资助或者处分;
(十一)依法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十二)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十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16年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河南省学校依法享有下列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