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
3.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016年西南大学高校运行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