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所、中心)根据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确定考核合格名单,考核合格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以及经初试、复试合格的公开招考考生均为合格生源。各学部(院、所、中心)根据考核结果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