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户籍的学生。
2.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农村学生。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整。
2016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中专五年制大专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