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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及调配原则

2016年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及调配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03:16:00 解决时间:2018-03-2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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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及调配原则:

①本科一、二、三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的统招计划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向院校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本科一批次预(模拟)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新疆招办按既定原则进行两次预(模拟)投档。第一次预(模拟)投档按计划数的1:1.1的比例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新疆招办反馈意见;新疆招办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模拟)投档,供各院校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

本科二批次统招计划预(模拟)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按计划数的1:1.05的比例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

本科三批次统招计划预(模拟)投档在正式投档前1天进行,按计划数的1:1的比例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

高职(专科)批次统招计划预(模拟)投档在正式投档前1天进行,按计划数的1:1的比例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

高校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新疆招办反馈意见,新疆招办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确定院校投档比例。

高校终确定的投档比例如高于1:1,须来函承诺不以“总分低,录取额满”为由退档,且可追加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正式投档时,新疆招办根据高校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投档,对于未按时向新疆招办报送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或不能做出相应承诺的高校,按院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投档。

平行志愿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续投档。

其它各批次根据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高校招生计划,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调配档案供高校审录。

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依次投档给相应学校审录。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高校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③投档均以高校为单位。

  ??????????? 2018-03-2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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