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
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我区暂不组织报考外语/汉语相关专业考生的口试。
2016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关于外语/汉语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