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少数民族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分值为150分,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少数民族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课用“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四个语种中的一种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
2016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高考统考科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