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排序。
(2)语文教育(维吾尔语文方向)专业,录取对象为考试语种为维吾尔语言的考生。
(3)语文教育(哈萨克语文方向)专业,录取对象为考试语种为哈萨克语言的考生。
(4)数学教育(母语为汉语的双语数学教育)专业,录取对象为考试语种为汉语言的考生。
2016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