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报考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2016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取本科合格证);报考我校专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原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2016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2016年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