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或六年以上;
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加
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③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是同一一级学科;
④具有达到硕士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正式发表与
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名列第一)】。
2016年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