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训导、动物医学)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10分。
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1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现场信息确认时递交本人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016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