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于5月30日前全部结束,各学院于5月22日下午至5月30日期间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将复试安排(附件2)和复试细则(或方案)于5月12日前报送研招办。
(二)资格复核
复试前各学院应按招生简章要求,查验研招办提供的考生报考资料,再次核实考生的身份。材料不全、材料签章不全的不予待录取公示。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可以辅以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跨专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录像、记录、成绩和评语(见附件1),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试题管理
学院命制的复试试题、综合面试内容,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管理办法,按规定妥善保管。
(五)考生体检
复试的考生须空腹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