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报考侦查学专业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汉语言、民考汉考生含20分维吾尔语,民语言考生含20分汉语);报考监狱学专业笔试《监狱学基础理论》(参考教材:监狱学基础理论,史殿国、刘世恩主编,中国市场出版社),笔试使用汉语答题。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生:10米×4往返跑13秒1以内;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纵跳摸高2.65米以上。
女生:10米×4往返跑14秒1以内;800米跑4分20秒以内;纵跳摸高2.30米以上。
(三)考试时间地点:5月21日上午笔试,下午报考侦查学学生体能测试,考试地点为新疆警察学院长沙路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选拔录取:
1.报考侦查学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根据选拔笔试成绩(综合平时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划定选拔考试成绩分数线,择优录取,报考监狱学考生直接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2.对于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和全国高职高专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名次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照顾录取。
3.侦查学专业按照拟录取人数1:1比例体检,体检按照本简章“三、招生对象”第二款“招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身体条件”各项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依据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4.拟录取名单在我院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教育厅审核,审核批准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新生入学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直升本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6年新疆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