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必须含以下要件:
(1)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名册(有本人名字页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馆印章);(2)个人简历(少数民族学生请注明是否“民考汉”)、自荐材料(注明特长);(3)大学期间考试成绩单(截止目前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办公章);(4)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均为复印件);(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6)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没有可不寄)。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安居北路119号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郭干事(收),邮编:830063联系电话:0991-4688222。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5日(截止日期以后不接收相关寄送资料)。
2016年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要求。考生必须将个人材料邮寄-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