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见附件3,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
(4)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鲜章);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6)参加本人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证明复印件,并注明报考号。(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
(7)考生自行下载《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附件2),在生源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和卫生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的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全面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应对《体检卡》的填涂进行检查,确保医生签名、医院盖章完整规范。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审核通过,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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