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测试
(1)考试项目:足球(男子)、田径、健美操。
(2)考试标准与办法:执行甘肃省教育厅制定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3)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要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文化课单独考试
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入围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我校将根据运动员专业成绩和项目需求择优确定。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大纲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
3、合格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以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1)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即6人。
(2)参加我校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培养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即9人,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的65%。
(3)其余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合格人数不超过45人,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
4、合格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科目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