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审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单位须在2016年3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四)通过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须为非定向就业培养,攻读方式为全日制,须在入学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