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依据申请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集体审核,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可在2016年5月30日后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分专业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2016年西北工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审核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