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安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监察处、学校招生办公室、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人员和部门组成。其中,校长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工作;监察处监督检查招生章程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受理信访举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管理和监控工作;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
2016年西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组织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