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
2016年6月25日
西安音乐学院 陕西省代码―8027
科类 志愿代号 专业名称
艺术(文)01 音乐表演
艺术(文)02 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
艺术(文)03 音乐学
艺术(文)04 音乐学(音乐教育)
艺术(文)0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
艺术(文)06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指挥)
艺术(文)0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视唱练耳)
艺术(文)0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电子音乐作曲)
艺术(文)09 舞蹈表演
艺术(文)10 舞蹈编导
艺术(文)11 录音艺术
艺术(文)12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
艺术(文)13 艺术与科技(钢琴演奏调修)
艺术(文)14 艺术与科技(音乐数字媒体)
艺术(理)15 音乐表演
艺术(理)16 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
艺术(理)17 音乐学
艺术(理)18 音乐学(音乐教育)
艺术(理)19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
艺术(理)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指挥)
艺术(理)2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视唱练耳)
艺术(理)2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电子音乐作曲)
艺术(理)23 舞蹈表演
艺术(理)24 舞蹈编导
艺术(理)25 录音艺术
艺术(理)26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
艺术(理)27 艺术与科技(钢琴演奏调修)
艺术(理)28 艺术与科技(音乐数字媒体)
注意: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不统一,请按各省招生办公布的院校计划汇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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