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助学金新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技工院校实际情况,今后助学金实行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根据新资助政策规定,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覆盖范围及资助对象为:
1、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2、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见附件6)一、二年级农村在校学生;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各20%确定。
(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安排。
1、各院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成学生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数据上传等项受助对象确定工作。
2、各院校国家助学金业务受理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包括:
(1)国家助学金申报文件。
(2)西安市技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报信息表(附件5)。学校名称与开户名称要相符,有差异者需院校上级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学校的资助资金专户开户行必须与“中职学生资助卡”开卡行为同一银行。
(3)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1—1)。汇总表数据须从《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技校信息系统》)中直接导出生成,确保与《技校信息系统》中数据一致。汇总表一、二年级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2)。
(四)各院校需自行妥善保存助学金工作的有关材料,存档三年以上备查,院校保存的归档材料包括:
1、“院校上报国家助学金归档材料”的六个部分内容。
2、国家助学金银行转账、发放原始记录,助学金台账等相关财务帐表。
3、国家助学金有关的其它资料。
2016年西安市工业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及归档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