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4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66分,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
150分。如缺失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折合成相应缺失科目分数,计入总分。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艺术类考生满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4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66分,美术类联考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
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84分。其中A级计12分; 级计10分;C级计8分;D级计6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66分。其中A级计11分; 级计9分;C级计7分;D级计5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4.美术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按比例折算。
详见下表:
(一)普通类考生:
项目名称分值标 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84分A级:12分 级:10分C级:8分 D级:6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66分A级:11分 级:9分C级:7分 D级:5分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参考第十四条
(二)三校生: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文化基础150分参照第十四条职业技能测试150分参照第十四条
(三)美术生: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84分A级:12分 级:10分C级:8分 D级:6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66分A级:11分<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奖助标准为: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人(特困助学金);
2500元/年·人(一般贫困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三条 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取大学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和毕业后服兵役学生等四类学生可享受该项国家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年度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年度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资助。
第二十四条 学校奖助学金。学校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约1000万元用于学校奖助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助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
第二十五条 校内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教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和实习生等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金每小时不低于8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欧亚学院负责解释。
2016年西安欧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