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起对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划分区域进行调整: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对考生身份和报考条件的审查更加严格,对各招生环节监控更加规范
(1)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审核考生相关证件,若对其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每年12月下旬,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在使用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
(4)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2012年以来硕士初试科目有变化(仅针对我校各学科及领域)
(1)学术型硕士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教育学、农学门类各学科可选用全国统考或全国联考试题,也可使用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
(2)学术型硕士第四单元(业务课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农学门类部分学科可选用全国联考试题,也可使用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
(3)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4、我校鼓励有一定的专业背景、有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和研究规划的、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积极报考,但仍然建议报考学科门类跨度较大的考生(如跨学科报考金融硕士、教育硕士、会计硕士、法学硕士等),应提前与拟报考导师、学科或学院(部)沟通,以免造成复试不理想而不能录取的不良后果。报考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金融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
2016年西安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2年以来考研新变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