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自备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要求有良好的音色、音质;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语流顺畅;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朗读。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朗读自备文学作品一篇,限时2分钟。
复试:
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报名考试办法陕西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