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初试,下午复试)
(二)考试地点: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考生自备考试所需物品,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编导播音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
考生终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复试各100分,总分200分。
初试:
(一) 自我展示(40分)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以及个人才艺特长。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自我介绍内容和表现方式不限,但不能透露所在学校和培训学校名称,限时1分钟;才艺展示形式不限,可自备道具,限时2分钟;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可分两段进行,也可合并一段进行,总限时3分钟。
(二)自备稿件(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自备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要求有良好的音色、音质;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语流顺畅;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朗读。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朗读自备文学作品一篇,限时2分钟。
复试:
(一)指定稿件(40分)
1、考试目的
指定朗读任何体裁汉语普通话文字作品,重点考核新闻稿件处理播读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要求考生现场抽题;有良好的音色、音质;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富于感情,语流顺畅;能够准确把握文字风格;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朗读,限时2分钟。
(二)即兴评述(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对话题的整体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限时不得短于2分钟,不得长于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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