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我院办公室(南校区信远楼Ⅱ-325)。联 系 人:职老师;联系电话:029-81891360;
邮 箱:hlzhi@mial.***.cn
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申请材料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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