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6年继续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三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2016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计划招收总计40人。
第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3月6日。
第八条 报名考生应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
第九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对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2.网上报名:2016年1月27日-3月6日16点。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①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学校公章。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1.考生须经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10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3.2016年3月11日-14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2.缴费方式:考生请于2016年3月12日-16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缴费:
第十四条 报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第十五条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5.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考生人数未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第十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学院招生网:http://rjxy.***.cn/zhaosheng
2016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