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在中学盖章的《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所有书面材料均用A4纸,以《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按材料(1)-(6)顺序装订,不需另加封面。除第(4)项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提供外,其他项材料均须齐备并要求按规定整理,有缺失者审核不予通过。
书面材料请在3月11日下午16:00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认可)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综合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408B,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2016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递交(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