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均需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和自选综合课程不计分,满分高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的会考等第情况。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2016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