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 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市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20分,获地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15分。
3.体育、艺术特长加分。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加20分,艺术考级十级证书者加15分。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5.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注:1.以上政策如与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不符,以省教育考试院新文件为准。
2.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同一条款的多项加分条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三)相关要求及程序
1.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2016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国家政策性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