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办法另行公布。
2、若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交《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体检报告的,请于复试后10天内将上述材料以快递形式寄送至外交学院研招办,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邮编:100037。
3、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外交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网址:/。
4、复试工作监督检查电话
外交学院纪检办电话:010-68323375(只接待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217(只接待申诉)。
5、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323297咨询。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附件:
个人陈述
2016硕士政审表
外交学院2016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