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中,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在各项均合格后,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入学后再分方向和导师,原报考方向仅供参考。
3)调剂考生主要依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录取。语言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10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100%。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英语口译专业申请调剂的考生,复试环节专业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4.有关复试程序和办法在本校研究生部网站单独发布。
2016年外交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