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严谨的法学思维、全面的法律执业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兼具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能胜任外交、外事和涉外法律实务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1.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2.深厚的法学功底,广博的国内、国际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
3.卓越的涉外法律实践能力。能够达到外交部、商务部以及其他国家部委机关,涉外机构、国际组织的任职要求。
4.突出的语言能力。至少能熟练地使用一门外语,查阅专业资料,撰写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涉外谈判、诉讼、仲裁,在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中发言。
2016年外交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培养目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