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规则
各单位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2.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重点学科统考生(委培定向除外)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
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
3.录取类别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少骨定向协议(以少骨报考登记表信息为准)。
非定向:档案须转入学校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非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录取过程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前期推免过程未开展选拔的可一并进行);硕博连读生从入学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本次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占导师2018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2016年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